如何确定司法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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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时速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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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14.176.135 留言时间: 2008-8-8 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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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执行站长林竹静 回复时间:2008-8-8 14:34:30
 该案能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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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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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14.176.135 留言时间: 2008-8-6 8:46:21
回复内容 刑事立案,对案值(侵权产品价值等)要求比较高的,且对初始证据(对方怎么侵犯你商业秘密的证据)要求也高的,所以如果仅是怀疑,没有其他证据或其他证据不充分,公安经侦立案的可能性不大的。
建议1、委托律师或者调查公司先行收集初步侵权证据
    2、在初步证据基础上视情况向工商或公安报案
回复:站长 回复时间:2008-8-8 14:21:57
 该案能否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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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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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14.176.135 留言时间: 2008-8-1 10:19:41
回复内容 仅以某公司生产完全相同的产品向法院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是不可行的。 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我方必须具备对方侵权的初步证据。 建议先通过律师或者调查公司调查对方窃取商业秘密的事实,获取初步证据,再向工商部门举办及提起民事诉讼,不可先打草惊蛇,以免对方销毁证据。
回复:站长 回复时间:2008-8-5 14:13:18
 我的专利被他人窃取将转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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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zhshihao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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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31.161.56 留言时间: 2008-2-24 11:25:40
回复内容 回复请查阅邮箱
回复:林竹静律师 回复时间:2008-2-25 18:17:37
 我想要这样实施您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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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liweia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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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245.176.206 留言时间: 2008-1-20 11:39:58
回复内容 员工工作时间以外,在单位外面由于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单位一般是不用付责任的。所以,你这个通知尽可以用严厉的措词,告诫他们严格作息,否则在外面出事,后果自负。
另外,提醒一下,既然提供住宿,住宿的安全措施一定要到位,如消防、安全,否则在单位生活区内出了事情,企业就要陪的很厉害了,即使你们是免费给他们提供住房。 
回复:林竹静律师 回复时间:2008-1-21 14:21:59
 关于短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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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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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213.127.202 留言时间: 2007-12-29 18:11:57
回复内容 你好,本站林律师已在电邮中对此做回复,请查收。
回复:admin 回复时间:2008-1-2 10:15:59
 关于"苗刚邓钰"姓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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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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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41.18.100 留言时间: 2007-11-12 10:19:43
回复内容 本网页已做删除
回复:网管 回复时间:2007-11-13 13:25:37
 家政员信息资料是商业秘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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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我们是一个家政公司,一个人在我公司工作了半年,离开我公司后,她自己开了一个家政信息部,利用非法获取我公司不向外公开的经营信息,到处给我公司注册的家政员和客户打电话,并派人在我公司门前发名片拉客户和家政员,干拢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我公司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以侵犯商业秘密将其告到当地工商所。工商所同志说:“家政员信息资料不是客户信息,不是商业秘密”。对此,我们不能理解。因为家政员信息资料是我公司7年来一天天辛苦积累的,许多家政员都是我公司用钱招来的,并经我公司免费培训的,家政员信息档案是我公司向外保密的。我们是一家中介机构,客户和家政员都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请问家政员信息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中的客户信息吗?家政员信息是商业秘密吗?
来自: 221.11.72.228 留言时间: 2007-8-30 11:34: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本站的信任
我们在“百度知道”里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3999383.html,
对这个问题的倾向性答复是基于理想状况的,就是说,我们认为严格按照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剖析,家政员名单应该属于商业秘密。 但要证明这一点,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进行论证,比如,这个信息的秘密点的证明,有效保密制度实施与否的证明等等。
所以,现实中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还需要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个案分析。
我们的建议是,可以在当地请教律师,在了解个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上述的思路,收集证据,分析构成商业秘密证据是否齐备,诉讼成功概率,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或者向工商部门要求查处。
回复:林竹静律师 回复时间:2007-8-30 12:46:56
 站长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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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fa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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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4.115.128.197 留言时间: 2007-8-23 12:36:45
 关于商业秘密,再问一下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关于商业秘密,有个问题请教贵站,能否来电咨询,请告知负责人电话号码,谢谢。陈迁021-29868865
来自: 58.37.122.187 留言时间: 2007-7-11 18: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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